关于开展2018年校园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考核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林源昌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69

各综治成员单位:

    根据明综治委〔20181号关于印发《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校园综治考评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党委、行政年初向各单位、学院下达的综治责任目标内容,现就2018年度校园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领导小组

长:廖景榕校党委副书记、校综治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洪选(保卫部(处)长、校综治办主任)

李生专(党政办副主任、校综治办副主任)

嵘(保卫处副处长、校综治办副主任)

李荣生(荆东派出所所长)

二、考评对象

全校各二级综治成员单位

三、考评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

四、考评办法及步骤

1.各单位自评;

2.学校组织考评,共有三个环节:听汇报、看材料、看现场。(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评得分与加分项目得分之和为单位最终得分。

4.根据考评得分原则上确定为“平安先进单位”和“平安单位”两种档次。个别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予以挂牌督办或者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或者参评资格。

五、考评安排与时间

(一)考评安排

检查组考评共分为5个组,均由副处级以上领导带队,每组3人,人员从单位、二级学院相关人员抽调组成。

    (二)考评时间

    1.1月4日前,综治成员单位向校综治办上交考评自评表。

    2.1月7日至13进行考评,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检查组联络人和部门单位综治联络员协商后安排确定。

    3.115日前,校综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校综治考评等级名单并上报党委会研究

    六、考评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抓紧指定专人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考核评价办法》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对照,补缺补漏,抓好落实。提供的材料、数据要做到实事求是、力求全面,真实准确。

    2.受检单位汇报综治工作时,原则上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其它综治责任人无特殊情况应到场。

    3.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有关纪律要求;

    4.检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标准,不搞平衡照顾,不做老好人,杜绝关系分,人情分。

    七、考评人员分组

    1.考评组(一)

    组长:魏茂金

    成员:罗雅婷、吴焰辉

    考评单位: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海峡动漫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

    2.考评组(二)

    组长:蔡亚才

    成员:剑、黄妙娟

    考评单位:管理学院、海峡理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3.考评组(三)

    组长:林光初

    成员:孙小茜、冯

    考评单位: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

    4.考评组(四)(机关一组

    组长:黄建总

    成员:功、李小明

    考评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处、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保卫部(处)、校工会、校团委、人事处

    5. 考评组(五)(机关二组

    组长:范钦龙

             员:郑博洋、朱

    考评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与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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