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综治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建设,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奠定良好的校园安全氛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近年来,全省高校多发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非法校园贷及“两卡”违法犯罪案件频繁发生的现象,为切实维护我校校园和谐稳定,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经学校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三防”(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案、非法校园贷及“两卡”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机关“精准宣防”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公安局“百万警进千万群”为民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当前电信诈骗犯罪、非法校园贷和“两卡”违法犯罪案件高发、多发的势头,进一步净化校园治安环境,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防范重点和工作目标
重点防范网络贷款、网络刷单、购物退款、冒充领导、熟人等电信诈骗、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及“两卡”违法犯罪等,造成师生重大财产损失的犯罪活动。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校比较突出的案件类型,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立足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利用多种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扎实推进“三防”、“五进”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师生对三大类型的违法犯罪的辨识力和防范力,实现发案数“双断崖”式下降的要求,确保所在单位师生全年 “零发案”的总体目标,全校师生财产损失明显减少、自身防范意识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校长谢松明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单位、荆东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情况汇总收集。
四、活动时间:2021年3月15日-12月31日
五、工作内容
(一)组织一次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启动仪式。由党政办、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荆东派出所、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到场,同时邀请三元公安局等上级有关单位人员共同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启动仪式。形成必要的宣传舆论氛围,扩大校园宣传效果。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荆东派出所、各二级学院)
(二)组织一次专项摸排工作。各二级单位应在3月31日前开展全面教职工、学生涉“贷”、涉“两卡”和家庭情况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几类情况:第一类已经借贷“套路贷”“非法校园贷”的师生,如已经借贷,还应进一步排查借款人是否受到软暴力或暴力催收;第二类计划借贷“套路贷”“非法校园贷”的师生;第三类参与“套路贷”“非法校园贷”诈骗,如协助犯罪团伙进行诈骗、帮助推广“套路贷”“非法校园贷”等;第四类是否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第五类是否收购银行卡、电话卡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防范、教育引导和问题处置,探索长效机制,建立“一案一报”机制,及时掌握研判师生存在的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荆东派出所、各二级学院)
(三)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工作。
1.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应结合自身专业特色,有针对性、创新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将宣传活动融入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提高学生活动参与率、知晓率,进而降低学生被骗率。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荆东派出所、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单位需每学期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播出数量不少于5条(次),有条件的可以在网站97711a线路检测中心固定位置滚动播出公益防诈宣传广告。编写黑板报、播放广播、悬挂张贴预警提示标语、条幅等多种方式,同时要求每月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教育班会,向广大师生普及预防电信诈骗和涉众型金融犯罪常识。(防骗标语见附件)
(责任单位:宣传部、保卫处、荆东派出所、各二级单位)
3.通过易班、校园广播、直传栏、校园网不定期开展防范安全知识宣传,形成常态化机制。以校园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学生防骗,强化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单位)
4.各二级单位要积极与荆东派出所民警沟通,利用学校宣教队于每学期开学1个月内举办“三防”安全知识讲座。做到安全宣传知识入耳、入脑、入心。同时3月20日前与学生签订《三明学院防诈骗安全告知书》,告知学生校园诈骗常见的案例、如何防范和如遇到诈骗第一时间拨打校园报警电话(0598-8398110)。
(责任单位:荆东派出所、保卫处、各二级单位)
5.各二级单位应积极推广以手机安装防诈软件“国家反诈中心”和“钱盾”,要求师生下载软件,充分利用专业技术平台,化解用户资金安全,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挽回损失。
(责任单位:保卫处、宣传部、荆东派出所、各二级单位)
(四)建立挂钩联系工作制。由保卫处和荆东派出所工作人员分别与二级学院挂钩联系,负责对二级学院日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加强与所挂钩学院的分管综治工作领导和辅导员的日常联络。及时传达、推送宣传知识、典型案例和警情通报,再由辅导员和班长在本班微信群进行推送。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荆东派出所、各二级学院)
(五)完善校内有关考评机制。保卫处(综治办)和学工处分别于6月30日前完善三明学院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办法和辅导员工作考核体系。在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办法中各单位需做到2021年“零案件”的最高要求,发案数最高不得超过1起。若所在二级单位发生案件超过指标,将取消当年综治考核的“平安先进单位”资格;若案件数超过千分之三的单位将视情况给予本年度综治“挂牌督办”。辅导员工作考核体系中,若辅导员所带学生出现有关案件,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扣发或停发当月专职辅导员专项工作补贴。
(责任单位:学工处、保卫处、荆东派出所、各二级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安全第一的观念,层层落实,压实责任。力争通过本次活动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防范电信网络犯罪、“非法校园贷”及“两卡”违法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避上当受骗,降低发案。
(二)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宣传工作方案,举办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活动期间,要狠抓落实、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三)提供线索,规避风险。鼓励全校师生积极提供“套路贷”、“非法校园贷”和“两卡”行为等有关线索,如在校园内,校园微信群、校园QQ群以及其他校园相关网络媒介,以及其它渠道发现线索,可向保卫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8-8398110。
(四)归纳总结,按时上报。各单位要指定科室和人员负责落实,3月31日前完成摸排,并报送摸排情况;4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分别于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报送开展活动情况填写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和开展专项工作总结。宣传活动要保留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作为年终综治考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