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资源与化工学院党委在工科楼A403召开二级中心(扩大)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学院全体教师参加,院党委书记赖文忠主持学习会。
会上,院党委负责人以“《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学习解读”为题,从《条例》制定的背景及意义、《条例》制定遵循的主要原则、《条例》制定的四大亮点和《条例》全文解读等四个方面,对《条例》的内容进行全面学习解读。会上,还组织学习了《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和《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邱冬梅、王其炳、邢建宏等与会同志围绕《条例》和《规定》的学习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已有好做法,吸收实践新经验,对党徽党旗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充分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党的意识,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大宣传力度,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要把《条例》学习贯彻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指出,《规定》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保障,发挥了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规定》,把落实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重要文件精神贯穿于教育工作全过程,要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坚决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现象,全面提高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推动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