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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16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学院根据《三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19〕68号)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分配
1.本学年各二级学院学费减免总人数和总金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1)全校减免总人数: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10%(四舍五入)后累加,总人数为402人。
(2)全校减免总金额:401×1750元/人(近几年人均学费减免额度)+4800元(马克思主义学院减免1人)=70.655万元。
2.具体分配方案
二、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推荐材料请于3月25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学费减免工作细则,学费减免工作完成时各学院及时将工作报告报送至资助管理科。
3.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并结合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等工作进行统筹,研究确定申请学费减免的等级,需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4.资助管理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推荐条件者,直接取消相应名额及金额,不再补录。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