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OBE“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遵循学生自主学习精神,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专长,规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依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转专业工作,阳光操作程序。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学院领导、各系、教学科、学生科参加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
三、申请转出的基本条件及考核办法
(一)入学已满一学期且处于非毕业学年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专业转出:
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2.闽台合作项目学生可在本项目范围内转专业或转入国际课程项目专业;国际课程项目学生仅可在本项目范围内转专业;非闽台合作项目和非国际课程项目学生可转入到闽台合作项目或国际课程项目专业;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学校因故调整专业或某专业停招,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5.身体条件及学习成绩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6.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可以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处于毕业学年的;
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
4.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不得互转;
5.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6.受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8.普通专科升入普通本科、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入本科、从预科班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专业。因特殊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的,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9.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
(三)非一年级学生获批专业转出后,应编到转入专业一年级学习。
(四)考核办法
1.在校学习期间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或无故不参加课程期中考试的申请者不具备转出申请资格;
2.考核内容,按同年级同专业的综合测评排名顺序(含课程期中考核、实验室安全教育考核),自高到低确定转出学生资格。综合测评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3.拟申请转出学生须提交转出申请说明书和证明材料,分别由班级辅导员、教学科研科和学院逐级审核,最后报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审议通过,将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对外公布,接收监督。公示期后将拟转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四、申请转入的基本条件及考核办法
1. 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 面向全校一年级理、工类专业学生;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年拟接收计划人数;
4. 无色盲或色弱者;
5. 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内容由各接收专业讨论确定。学院各专业对拟转入本院学生的考核,侧重对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的考核。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面试考察,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科学素养,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5分钟。申请人考核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考核通过的拟取得学生名单。录取最后一个名额时,出现综合考评成绩并列、且超出专业拟录取计划数的考生,通过复试方式确定录取人选。
班级(标准名称) | 人数 | 拟转出人数 | 拟转入人数 | 接收条件 | 考核内容 |
材料化学 | 46 | 3 | 4 | 1符合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规定 2 拟招对象:理工类专业学生 3 无色盲或色弱者 4有生物和化学学科高考成绩 | 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专业基础知识 |
生物技术 | 50 | 5 | 5 | 无机及分析化学、生物专业方面基础知识 | |
化学(师) | 45 | 1 | 5 | 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专业基础知识 | |
环境工程 | 43 | 1 | 5 | 无机及分析化学、环境工程方面专业基础知识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5 | 4 | 4 | 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专业基础知识 |
附件1:各专业转出(入)转专业方案
表2:转专业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12日前 | 各学院将转专业方案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
4月17日前 | 1.各学院组织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审核学生转出资格,并在本学院网站对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2.各学院将《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申请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 |
4月22日前 | 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拟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转交各接收学院。 |
4月24日 | 4月24日组织考核 |
4月26日 | 1.接收学院组织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含考核成绩及排名)。 2.接收学院将《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和《拟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3)上报教务处。 3.各学院应将转专业考核过程材料按规定归档,教务处对各学院网上公布的转专业方案、拟转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
5月初 | 教务处将各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发文。 |
下学期开学初 | 获批转专业学生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
五、学院转专业工作程序
1.转出工作程序。拟转出专业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向学院提交转出专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拟转出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并在本学院网站对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2.转入学生审查和报送。教务处复核转入专业条件并将申请转入专业学生的材料送交我院。转专业学生经学院复核符合条件后,参加各专业组织的基础知识考核。考核内容由各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负责人组成命题小组命题。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统计学生综合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生志愿和各专业拟接收转入计划,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拟转出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并在本学院网站对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资源与化工学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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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 专业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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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学院(一) |
| 申请转入专业(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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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学院(二) |
| 申请转入专业(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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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转专业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家长意见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
转出学院 党政联席会意见 |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接收学院 党政联席会意见 |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注:“拟转入专业”最多可填报两个,如无第二志愿意向,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