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所在党支部 | |
身份证号 | | 入党时间 | | 境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本人联系方式 (电话、微信号) | | 电子邮箱 | | |
所赴国家 (地区) 名 称 | | 具体事由 | □公派出国 □留学 □旅游 □探亲 □其他 □出国(境)定居申请停止党籍 |
对党籍的 要 求 | □保留党籍 □停止党籍 保留(停止)党籍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出国出境 事 由 | 出国(境)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党支部意见 |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基层党委 (党总支)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党委组织部 备案 | 基层党委于 年 月 日向党委组织部报备该同志出国(境)保留党籍事宜。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党员在国(境)外期间要求延长保留(停止)党籍期限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办理。
2.三个月以内短期出国(境)的党员无须审批,原则上应向所在党组织负责人报告。
3.保留党籍的出国(境)党员归来后3个月内,应向所在党组织报告,申请恢复组织生活。
4.审批表一式三份,本人,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委组织部各留存一份。
三明学院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