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电子商务创业中心公开 征集创业项目入驻的通知
关于三明市电子商务创业中心公开
征集创业项目入驻的通知
三明市电子商务创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一家市校合办、专项创业孵化机构。为给我校创业学子搭建平台、提供更多开展创业实践的机会,中心决定面向我校学生公开征集创业项目入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概况
中心位于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交通便利;创业中心共8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计可容纳创业企业40家,培训座位150个,并配备仓储、快递、美工、摄影、运营等专业实验室。中心自2014年6月28日挂牌开业以来,已为三明市培养电子商务基础人才4000多人,截止2019年11月30日,中心在孵企业数17家,孵化期满已退园企业数124家。
二、入驻中心的优惠政策
(一)入驻中心的创业团队,享受国家、省、市为扶持创业者所制定的一系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入驻企业及创业者,一年内享受 “零房租”入驻,入驻企业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企业及创业者自行承担;
(三)入驻企业及创业者,享受创业园提供的创业辅导、人员培训、项目推荐、技术信息、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优惠服务政策;
(四)中心免费为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场地、一定数量的桌椅等办公设施、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
(五)中心为入驻企业成果发布、信息沟通、企业洽谈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指导入驻企业举办各种媒体宣传推广活动;
(六)中心组织创业联谊会,开展“创业示范店”等创业后续服务活动;
(七)中心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创业成功经验交流活动,帮助创业者将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运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
三、入驻团队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遵守校纪校规,在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经营;
(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管委会办公室签订的协议;
(四)各团队在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每月初及时准确地向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报送上月经营报表和数据,支持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六)创业团队在入驻期间不得擅自更改团队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向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更改;
(七)创业团队在入驻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则应向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更改;
(八)创业团队无权转让经营场地。如发现有擅自转让经营场地者,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有权终止双方协议,勒令转让当事双方退园,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团队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处理;
(九)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四、入驻与申办程序
(一) 可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类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可以申请入驻:
1.电子商务实习实训项目:针对三明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和社会创业人员进行电子商务方向实习实训或顶岗实习的项目;
2.电子商务软件和技术开发研究与设计型项目:指从事电子商务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研究与设计及后期孵化的项目,鼓励与电子商务新技术、新形式的开发研究与设计型项目相配套的销售项目入驻;
3.服务型项目:指提供电子商务产业链必要服务的项目,如提供营销策划、摄影美工、广告宣传、工业设计、金融支付、智慧旅游、跨境贸易、物流仓储等服务;
4.在校级或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尤其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创办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且具有明确的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
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端人才创办企业及成熟企业可申请入驻:
1.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质创业项目的企业;
2.对大学生创业具有良好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企业;
3.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进行研发经营的企业。
(二) 申请入驻条件
1.创新创业团队法人、负责人必须为三明学院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毕业五年以内的省内学生,或该企业员工人数的50%以上为毕业五年以内的省内高中生源高校学生;
2.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需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3.创新创业团队应有本校的指导教师,自愿接受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指导教师可以以投资人身份参与创业团队的经营(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但投资额不得超过团队投资总额的30%;
4.创新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5.电子商务创新型项目优先入驻,其次是技术服务和社会服务类,禁止饮食、娱乐等类项目入驻;
6.创新创业团队入驻中心后,必须保证能在中心正常开展活动;
7.创新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三) 满足下列条件的优先入驻
1.在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奖励科技型企业或具有专利技术的创业团队;
2.符合国家、省级大学生创业政策鼓励的创业团队或个人;
3.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充裕运营项目资金和人员,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的企业和工作室。
(四)申请入驻程序
1.团队提交以下材料:《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团队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家长意见书、成员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中心管委会办公室邀请校内创业导师对创新创业团队及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3评审合格的团队,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团队自行决定以何种形式入驻中心(团队、公司或个体经营)。如果以公司形式入驻,则需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书,并将复印件提交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4.评审合格的团队所有手续办理齐全,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心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并与中心管委会办公室签订入驻协议书及安全协议书、责任书,并缴纳入驻保证金伍仟元整;
5.学校颁发准入文件,团队正式入驻中心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五) 评审标准
1.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与国家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2.创新创业项目较成熟,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重视与所学专业的关联度;
3.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目标明确、内容全面,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4.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学习过相关创新创业课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发起人拥有创办公司或店铺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我校教师、学生作为相对固定的团队成员,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
6.创新创业团队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7.负责人拥有创办公司、科技服务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的实践经历,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团队,其实践经历经审查确认后,可优先入驻;
8.入驻企业必须是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记录,注册地点在三明市辖区的企业。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
七、其他
请在申报时间内,将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送至三明市新市中路395号三明市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中心302室,电子版发送至1107506215@qq.com。
三明市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98-8628008
申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明市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