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三明学院校内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三明学院校内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引导、支持我校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升学生的创新素质和创业能力,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我校在校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初期的项目孵化、办公场所,并提供创业指导咨询、创业团队培训、创业投融资对接、创客互动交流等相关指导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商业街)建设,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9日—6月18日
二、遴选对象
全校全日制学生创业团队,其中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三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或负责人为毕业两年内校友。
三、入驻要求
1.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类、科技成果转化类、互联网+、电子商务类以及文化创意类项目入驻;
2.创业项目具备可商品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前景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创业团队须有指导教师,鼓励创业项目与指导教师的科研成果或专业技能相结合,自愿接受基地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4.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与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商业模式清晰;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
5.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四、提交材料
1.《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入驻申请书》一式一份;
2.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一式一份;
3.电子版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和答辩PPT;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其他佐证材料
5.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遴选方式
三创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申请项目的材料进行校内评审,评审合格的项目(取预定入驻团队数两倍)将组织现场汇报答辩(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入驻资格。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驻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比赛获奖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六、其他事项
1.入驻项目在第二年6月份需接受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入驻,原则上每个项目入驻期限不超过1年。
2.项目负责人一经确立,未经三创学院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在孵化期未满前毕业离校,可办理项目退出,或可向三创学院申请更换负责人,但该项目孵化期不变。
3.入驻项目团队或企业与三创学院签署《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安全责任协议书》。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情况,并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过班会、QQ群、微信群等形式及时传达给学生,积极鼓励有创业梦想的学生积极参与,有针对性的挖掘并推荐已经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踊跃申报;
2.各学院要对学生提交的《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入驻申请书》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真正把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选拔出来;
3.各学院对获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的创业项目要加强管理,及时跟进指导,给予全方位支持。
请各学院汇总申请项目并初审合格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6月18日前送交三创学院(行政楼311办公室)。
联系人:魏海亮,联系电话:15605981030
附件:
1.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2.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学生入驻协议书
3.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安全责任承诺书
创新创业创造学院
2021年6月8日
附件1
编号:
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学生团队和社会个人创业者使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类别:
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老师:
负责人所在学院、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联系电话:
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
填写说明
一、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项请填“无”。
二、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三、需加盖公章部分,必须加盖公章。
四、各团队必须自行选择一名指导老师。
五、申报书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对其可行性进行推荐。
六、申报书由所在学院分管领导核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三明学院创新创业创造学院办公室。
七、相关表格大小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项目名称 | |||||||||||||||
经营范围和平台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所学专业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实践经历 | |||||||||||||||
导师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
联系方式 | |||||||||||||||
团队成员 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学院班级或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
一、项目简介 | |||||||||||||||
二、项目的市场分析及论证(可行性报告),不够可加页。 | |||||||||||||||
三、项目的主要运作方式 | |||||||||||||||
四、财务分析(资金的来源、预算及效益) | |||||||||||||||
五、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方法 | |||||||||||||||
六、如何处理专业学习与实践活动、生活关系(社会个人可不填写) | |||||||||||||||
七、对场地的要求(使用面积、电、网络及其它配套实施等) | |||||||||||||||
导师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学院意见 (社会个人不填写) | 学院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审批 |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学生入驻协议书
甲方: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乙方: (创业团队名称)
甲方三明学院创新创业管委会办公室,是专门为三明学院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创业服务和场地管理的机构。乙方是申请在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成立公司的创业团队。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项目名称为: ;
乙方项目类别为: 。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层号办公单元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及以下设备:。使用期限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及时向乙方传达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政府、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提供政策指导并协助落实,协助创业团队办理各类证照。
3、免费提供创业咨询和辅导、项目评估、完善商业计划等。
4、提供项目推荐申报、投融资信息、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服务。
5、免费提供日常法律援助服务。
6、若乙方项目类别为重点扶持项目,则甲方为乙方先期垫付启动资金伍仟元,分期支付,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以及购买实验耗材等开支。
7、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和《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安全工作规则》,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确保创新创业园的和谐有序运行。
2、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创业园良好的公众形象。
3、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经营场地与设备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应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
5、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场地与设备。
6、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非指定空间,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清理。
7、发生经营范围、主要管理人员等的变更,按《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前向管委会办公室报批,并在实施变更后3日内到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8、每月按时向管委会办公室提供各类财务报表;
9、乙方在创业园经营期间,应按照甲方规定及时交纳水电等相关费用。
10、乙方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处理好库存物品和工商等证照的变更或注销手续,不留后遗症。
11、若乙方项目类别为重点扶持项目,甲方为乙方先期垫付有启动资金伍仟元,则乙方在合同期满之前,一次性归还甲方垫付的伍仟元资助资金本金。如不归还,则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2、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周内进入创新创业园并开展工作和活动。
13、为确保园区设施完好和相关制度能够顺利实施,每家入园团队应向管委会缴纳壹仟元人民币保证金。团队退园时保证金退还企业。保证金的使用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日协商确定。
第五条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及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3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基地成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预防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根据消防、治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责任书。
1.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三明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严格服从各项安全工作要求。
2.不在创新创业园内存放或使用炊具和电器(包括但不限于酒精炉、煤油炉、电炉、热得快、暖手宝、电热毯、电取暖器等)。
3.不得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和在配电设施或线路上乱挂物品;严格做到研究室无人时,做到电器断电、关窗落锁。
4.不在基地内吸烟、酗酒、赌博、网游;不在基地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做到易燃物品的及时清理;不往楼下投掷杂物等。
5.不得擅自撬门破锁,私自更改锁具,不将本项目使用空间的钥匙转交给非本室人员;不得私自更换、占用房间;不在创新创业园内留宿;未经值班人员的身份认证,不得私自带领非项目组人员进出创新创业园。
6.本人在创新创业园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面额现金,对于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易携带的贵重物品,做到妥善保管。
7.做到自觉维护安全消防等各类公共设施,对设施损坏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有责任及时上报值班人员,并监督维护维修。
8.不在创新创业园内进行其他无关的行为,对无关外来人员的进入和推销等行为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值班人员。
9.凡违反上述安全责任要求,一年内取消创新创业园内举办的各类优先评选资格,因违反相关安全规定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整个项目的入驻资格。
10.本人做到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并互相监督研究室内其他成员,确保创新创业园的安全、稳定、和谐。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