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惠民利民政策,现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附件1)转发给各学院。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含在校生、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及时登陆正方“学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218.193.98.76/default2.aspx)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一、填报时间
2019年2月26日-3月4日8:00(时间截止后,教务处将导出学生填报信息并上报学信网)
二、填报内容
1.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各学院指导学生及时、准确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2.学生若放弃填报,也应在系统中点击“放弃填报”一栏。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
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