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三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按时完成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就审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业成绩核实
请通知2019届毕业生于3月10日前登入“教务管理系统”仔细核查、完善自己个人基本信息(含父母、家庭信息),并对照培养方案核对自己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如课程成绩有错登、漏登,请及时与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联系。
二、毕业资格预审核
具有学籍的学生要求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毕业生在校成绩情况,填写《三明学院2019届毕业生至今未通过课程一览表》(附表1)、《三明学院2019届毕业生重修课程学分超过四分之一学生名单》(附表2)、《三明学院2019届毕业生取得学分低于总学分85%(专升本82%)的学生名单》(附表3)并于3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学务科,逾期未提交的学院届时将进行通报。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毕业生成绩情况并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教务处
2019年3月5日
附表1、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