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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关于推荐校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140

各二级学院:

    校教学督导团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队伍,由于我校机构人员调整,为组建新一届校教学督导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院应向学校推荐校教学督导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督导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深谙教学规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平公正,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群众威望。校级优质一堂课一等奖获得者可破格推荐。

2.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推荐4人,海峡理工学院推荐1人,其余学院推荐3人。

3.各院上报推荐名单前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4.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中,学校将根据推荐教师成功入选新一届校教学督导团的人数,予以加分。

请各院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及汇总表纸质盖章版于4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傅蓉芳处,电子版发至办公平台邮箱。

 

附件:

1.           学院校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2.           学院校教学督导员推荐信息汇总表

 

                 三明学院督导团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94月11


三明学院关于推荐校教学督导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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