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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升本、高职分类考试、第二学士学位、“二元制”及少数民族预科生等招生工作的实施,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制定年度招生章程;
2.负责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年度招生计划;
3.负责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学校核准的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核对,按时报省教育厅规划处;
4.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各项工作,包括宣传材料设计印制、招生宣传人员培训、参与各地招生咨询会、组织进中学讲座及咨询等;
5.负责考生和家长的日常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学校各项招生录取工作;
7.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相关材料;
8.负责做好远程录取的系统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9.负责省、市级学校要求的相关招生数据上报工作;
10.负责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相关工作;
11.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