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研究平台(中心、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我校5月1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4天。为了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分管负责人要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负责。
2.放假前必须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事故发生。各实验室备用钥匙应集中放置。
3.对实验室环境进行整理,及时清除杂物,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
4.对放假期间仍需使用的部分实验室,要履行使用申请手续,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制。
5.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值班人员要实时在岗、恪尽职守,严禁空岗、漏岗,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学院负责人报告,同时报教务处等相关部门。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