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和规范,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决定继续对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按各学院毕业生数10 %抽查,其中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毕业生数1 %抽查,具体抽查名额见附件1。
二、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原则上按《三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修订)》《三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修订)》进行;各学院有制定专业特色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撰写规范的,按学院文件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选题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
2.相关材料(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检测报告单、答辩记录及总评成绩表等)是否齐全并规范填写;
3.毕业论文(设计)难易度、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完成全部过程,有无结论;
4.论文排版格式、关键词格式与规范、参考文献数量与格式、英文摘要内容、档案袋信息等。
三、相关要求
1.5月24日前,各学院将具有专业特色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撰写规范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5月28-31日,检查人员按名额随机抽查毕业论文(设计);
3.6月1日前检查人员反馈抽查结果;
4.各二级学院在收到抽查结果反馈后5天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附件: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名额分配表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17日
附件:
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毕业 生数 | 抽查样本总数 | 其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样本数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00 | 60 | 6 |
2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578 | 58 | 6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291 | 29 | 3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427 | 43 | 4 |
5 | 资源与化工学院 | 273 | 27 | 3 |
6 | 建筑工程学院 | 410 | 41 | 4 |
7 | 海峡理工学院 | 350 | 35 | 4 |
8 | 文化传播学院 | 205 | 21 | 2 |
9 | 海外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 | 379 | 38 | 4 |
10 | 体育与康养学院 | 111 | 11 | 1 |
11 | 教育与音乐学院 | 393 | 39 | 4 |
合计 | 4017 | 402 | 41 |
注:各学院按毕业生数10 %抽查,其中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毕业生数1 %抽查,若无,则用普通毕业论文(设计)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