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9年6月26日开始至7月5日结束。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促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把好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三明学院成绩录入和查询》(明院教〔2018〕259号)中相关规定,课程成绩须在考试结束3日内完成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提交工作,请各开课学院督促任课老师在2019年7月8日24时前将本学期所授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做好相关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2.各开课学院应在7月9日做好未按时提交成绩课程的跟踪统计工作(含未按时提交原因及学院督促结果,格式见附表),并将结果通过办公平台报给教务处叶泽俊老师。学校届时将对各学院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3.请各开课学院提醒任课老师在录成绩时注意授课班级中的预科转入生、新疆及西藏生源地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各类缓考、免考学生的成绩录入,如对该类学生的成绩录入有疑问可咨询开课学院的教学秘书。
4.重修课程考试成绩录入的要求等同于常规课程的期末考试,其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占比构成必须一致。
5.期末成绩占比构成必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或考试大纲中的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
附表:学院未按时将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情况汇总表(样表)
XXX学院未按时将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情况汇总表(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