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促进教学相长,根据《三明学院课堂教学学生评价办法》(明学院教字〔2009〕54号)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院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工作:2019年12月13日- 12月18日
(二)学生网上评教:2019年12月13日- 12月23日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开展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明确评教的目的、意义和评教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力争参评率达到100%。学生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步骤见附件1,学生网上评价步骤见附件2。
三、具体要求
(一)全校学生必须进行评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
(二)学生评教工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学生评教质量。
(三)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四)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科研秘书、教务员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附件:
附件1: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和开放说明.doc
附件2:学生网上评教的步骤.doc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