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和整治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及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第一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2月
二、工作安排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2.安全检查范围包括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实体性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验室”),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演练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内与本学院相关的检查项目逐项自查,梳理实验室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间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教务处会同科研处、安全工作处及学校教学督导室于12月份对学校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保障高效高质量完成此次安全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稳定事关学校发展大计,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自觉把安全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政治责任。
2.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早谋划、早布置、早落实,确保隐患及时发现,整改有效到位。
3.认真梳理总结。各学院要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并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与整改工作机制。
4.各学院自查记录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自行留底备查,自查整改报告及《三明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版由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学院领导签字并盖院章后于2019年12月9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407室。
教务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