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请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79号)要求,继续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
请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要求,继续做好2019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工作。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0年2月28日前登陆“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 (http://222.27.186.55),填报并提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填报说明、操作指南等详见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