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doc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0〕838号)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方式
1.数据统计时段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报送基表四、五、六、七的各项数据。
3.由于我校目前使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2019-2020实验室信息统计将由系统统一导出数据进行信息上报。请各学院实验室数据填报负责人登陆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18.5.241.21:83/Default.aspx)完善实验室及实验用房信息、实验人员管理、实验室经费管理和实验项目等模块信息。
4.为保证信息统计的完整性,各学院务必于9月1日前完善好系统所有数据,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二、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基表四中的“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的“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2.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时在平台上填报。对不能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学院,将限制其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等资格。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