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复学工作已启动,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关于休学、复学规定,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本学期初休学期满的同学(名单可登陆正方系统“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籍异动”模块下载)及时返校办理复学手续,按期上课。对于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学籍,届时学院按自动退学报学校处理。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