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和《三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明院办发〔2018〕19号)文件规定,本学期末将对2020届结业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换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请各学院对照2020届结业生名单,严格按照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程序完成对该部分学生的换证资格审查工作(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8,且重修课程总学分数(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超过该专业规定总学分数(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的25%),并将审核的最终结果(纸质材料)于2021年1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1.结业换证申请表
2.2020届结业生名单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结业换证学生汇总表.xls附件2:结业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