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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班受留校察看处分或有学业问题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初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495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为顺利完成2021届毕业生的毕(结)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上报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和学位电子注册信息,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的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告知本学院有学业问题(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8,且重修课程总学分数超过该专业规定总学分数的25%)和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认真阅读《三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明院办发〔2018〕19号),并依据文件要求准备论文、专利、获奖证明等申请授予学位材料。学院应填写《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材料反馈表》(附件1)(学院须要求学生签字确认,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并留档相关材料),2021年1月17日前将WORD文档和盖章材料的PDF文档发送至教务处叶泽俊老师办公平台邮箱,提前做好学士学位授予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2021年3月30日前,学生将相关材料交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上报到教务处叶泽俊老师处。

2021年4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材料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及学生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纸质)上报至教务处叶泽俊老师处。

 

 

附件:

1.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材料反馈表

2.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材料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材料反馈表.xlsx附件2:因学业问题或受留校察看处分的2021届毕业班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材料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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