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已于3月19日顺利结束,依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和《三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明院教〔2018〕251号)规定,请各学院及时了解、统计本学院学生已修习课程未取得学分情况,及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于3月26日前将达到学业预警(成绩警示、留级或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学务科叶泽俊老师处(电子档请同时发到叶泽俊老师办公平台)。
2.做好对拟受预警处理学生的告知、谈话和相关课程衔接工作,相关过程材料如《学业预警告知书》《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等由各学院自行存档备查。
附表:学生不合格学分情况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
学生不合格学分情况表2021.3.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