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过程性评教的作用,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提高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本学期的学生第一次网上评教工作于2021年5月11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5月16日(星期日)
二、评教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流程
本次评教使用“三明学院智慧教务”进行,评教操作说明步骤见附件。
四、评教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评教工作,严格操作,确保无误。
2. 各学院应做好评教的宣传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任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学校智慧教务系统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
3. 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4. 提交前确认评价信息,所有评价内容提交后无法修改。
5. 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秘书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可以进入“三明学院智慧教务使用交流群”反馈问题。
6.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诱导或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严禁他人代替评教。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办公楼411室)反映。
联系人:傅蓉芳 电话:18005986063
五、评教反馈
评教工作结束后,二级学院管理员、任课教师可登录“三明学院智慧教务”查看评教结果。
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第一次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和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