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与成绩录入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6月28日—7月11日(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15:10/15:20)
时 间 | 科 目 | 责任 部门 |
6月28日上午 | 大学英语(自备耳机参加听力考试,带2B铅笔和橡皮填涂答题卡)、大学日语 | 各学院 教务处 |
6月28日下午 | 教育学 |
6月29日上午 |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6月29日下午 |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6月30日上午 | 线性代数、德育与班级管理 |
6月30日下午 | 应用文写作、大学语文 |
7月1日上午 | 线性代数与概率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7月2日上午 | 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D |
7月5日全天 | 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VB)(信息工程学院具体安排) |
7月6日上午 | 大学物理 |
6月28日-7月11日 |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插空安排 |
7月10、11日 | 各学院应分两批安排学生结束考试 | |
备 注 | 1.现代教育技术、书写、教师口语、文献信息检索、军事理论、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创新基础、创业基础等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2.重修课程考试应在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 各学院 |
二、考试要求
(一)公共课任课老师须分派到各学院担任考务人员,在开考前将试卷送达各学院,考试结束后,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收回留档。
(二)2021年6月22日前,请各学院将本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学务科。其后如有变动,应及时向教务处学务科及质量科报备。
(三)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1. 2021年6月25日前,各学院开展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活动。特别提醒学生及监考教师,考场全程高清监控,请学生诚信考试;请监考人员恪守职责,做好监考工作。加强对手机等通讯设备的检查,禁止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疫情防控需要除外)。学校将组织巡考督查,一经发现学生与监考人员有违纪违规现象,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 考场应优先使用标准化考场;有条件考场须单人单桌(桌斗朝前),单列排列,左右间距80 cm以上;联排课桌椅的考场左右各间距两个座位;阶梯教室左右至少隔两个座位,阶梯部分前后至少间隔一排座位。同一考场、不同课程考试的考生座位须交叉安排。
3. 原则上各学院自行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人员,学生人数60人以上的考场适当增加监考人员。每场考试须配备后备监考人员,预防考试突发事件。
4. 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以防替考等违纪行为发生。
5. 监考人员及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与考场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出现发热症状,应第一时间联系校医院和辅导员(校医院疫情防控联系人:卓炼,联系电话:18806086696,负责校园内发热处置、上报、转诊与隔离等工作),由校医院按照学校既定的疫情防控方案与要求处置。
(四)成绩录入及报送:在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任课教师应当登陆教学管理平台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按规定归档。
缓考、无故未参加考试、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情况,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在备注栏勾选“缓考”、“缺考”、“违纪”或“作弊”。
重修课程成绩录入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特别提示:下学期初的补考和学生重修相关工作将在正方新系统上进行。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请各学院务必督促任课老师于7月14日前完成期末课程成绩录入;7月16日起,正方公司将所有课程成绩数据从旧系统迁移到新系统。为此,请各学院在安排期末考试时,提前安排考试人数较多的课程。
(五)考试及阅卷其他要求请按照《三明学院考务管理办法》(明院教〔2018〕250号)和《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室协调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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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样表.xlsx附件2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室协调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