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校教学督导团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队伍,由于我校机构人员调整,为组建第六届校教学督导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院择优向学校推荐校教学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督导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深谙教学规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平公正,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群众威望。校级优质一堂课一等奖获得者和省级教学竞赛获奖者可破格推荐。
2.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推荐4人,其余学院推荐3人。所推荐人员中至少应包含院领导和专业带头人各1人。海峡理工学院和创新创业创造学院可自行决定是否推荐。
3.各院上报推荐名单前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请各院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及汇总表纸质盖章版于7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吴仪轩处,电子版发至办公平台邮箱。
附件:
1. 学院校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2. 学院校教学督导员推荐信息汇总表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5日
三明学院关于推荐校教学督导员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