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查并统计2021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修习情况的通知.docx
关于审核并统计2021届毕业生
第二课堂学分修习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毕业生需修满不少于6个第二课堂学分,其中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竞赛、证照和科研类学分不少于3学分。由于受疫情影响,学生第二课堂学分修习情况参差不齐,请各学院2020年11月16日前对2021届毕业生第二课堂修习情况进行审核统计,并将盖章后的第二课堂学分修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肖爱清处,联系电话:18005985187。
请各学院根据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完成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为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扶。
附件:2021届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修习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