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zip
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附件1)精神,学校启动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 2),对本学院所有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各学院于4月29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给学校教务处实践科高怀宾。
二、学校检查
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将会同科技处(社科处)、保卫处等部门到二级学院开展实地检查。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省教育厅专家入校抽查准备。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