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教学实践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面临规模性反弹和多地多发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参加教学实践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体〔2021〕2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不得组织师生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开展教学实践。目前已在高中风险地区参加教学实践的学生,应暂停活动,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二、各学院应组织专人负责暑期参加教学实践学生的管理工作,明确本院暑期在外参加教学实践的班级人数、所在地点、实践时间,并根据当地疫情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实践岗位特点,对参加教学实践的学生做出具体要求和安排。
三、暑期实践期间,师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离开实践地点,做到实践、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带队老师应对参加实践的学生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跟踪掌握学生实践地点、时间安排、生活学习环境、疫情防控措施、每日体温状况等,按学校要求持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并向所在学院报告。
教务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