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关于休学、复学相关规定,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并指导本学期休学期满应复学的同学(详见附件)办好手续按时复学。
1.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持当地医院诊断书,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校医务室复查合格可申请复学。
2.其它原因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应持相关有效证明,可申请复学。
3.拟复学学生在开学一周内(2021年9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复学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教务处批准,即可按期上课。复学学生原则上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生复学时,若原专业已调整、合并,则转入调整、合并后的专业;若原专业已停办,则转入与原专业相近的其他专业学习。
4.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学籍,应按自动退学处理。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15日将仍未办理复学手续且未说明原因的学生拟退学处理结果,按照要求报送行政楼411教务处学务科。
教务处
2021年8月30日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做好休学期满学生复学工作的通知202108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