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和《三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明院办发〔2018〕19号)文件规定,本学期末将对2021届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的结业生换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请各学院对照2021届结业生名单,严格按照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程序完成对该部分学生的换证资格审查工作,并将2021届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位证的学生名单(纸质表和电子表)于2021年12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1.2021届结业申请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位证学生名单
2.2021届结业生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1月29日
关于2021届结业生结业换证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