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
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院防办〔2022〕3号)的要求,在确保毕业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前提下,各学院要积极谋划和科学调整工作安排,确保2022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 充分利用网络,加强远程指导。各学院按照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要求指导教师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电话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打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不延误。
2. 聚焦培养目标,采取替代方案。部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需开展实验或实地调研、实习,学院和指导老师可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重新选题或内容变更。各学院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所采取的替代方案,须广泛征求骨干教师意见,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网上)讨论通过并同步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调整。
3. 压实教师职责,加强过程管理。指导教师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第一负责人,应全面、及时提供学生论文在线指导工作(包括资料查阅,论文开题,定期答疑,检查进度等)。在疫情解除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导教师应调整指导方式,适时增加线下指导时间。
各学院自行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检查方式由学院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4. 注重论文质量,按期完成答辩工作。全校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都需经学校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机构版VPCS)查重检测,查重率合格(小于20%)后允许参加答辩。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答辩的情况下,学院应做好线上答辩安排预案。开展线上答辩,需做好影像资料存档。在疫情解除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院应安排现场答辩。答辩工作安排由学院在答辩日期前1周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各学院应于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于5月25日前严格按相关抽检要求进行归档(特别是PDF格式需由师生签字后的WORD文档生成,命名格式:学院名称(规范全称)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对确因疫情导致实践环节缺失无法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各学院要落实到具体学生,结合专业特点,制定解决方案,可研究采取毕业综合考试等其他形式进行毕业考核等。
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一)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疫情期间,学校暂停线下授课,鼓励教师利用各级各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或者社会免费资源开展线上或延期实验(实训)教学;有理论有实验的课程可适当调整教学进度安排,将理论教学前移。
(二)毕业实习工作
1. 继续开展实习,允许科学调整实习计划。
疫情期间,学校暂停所有中高风险区域线下的毕业实习(含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工作。为确保毕业实习工作继续开展,学院可依据专业学科特点,在满足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目的和任务要求的基础上,科学调整毕业实习的实习时间、内容及实习方式,调整后的实习计划在教务处备案后实施。在疫情解除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院在教务处备案后可以组织开展线下毕业实习工作。
2. 充分挖掘实习资源,探索在线实习模式。在疫情防控要求允许范围内,各学院要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实习资源,组织学生积极利用各级各类平台,通过网上观摩、在线调研、虚拟仿真等线上实习形式完成毕业实习任务。
3. 落实实习任务,确保实习质量
无论是线下实习,线上实习还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实习,都需满足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目的及任务。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按照《关于启动2022届非师范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于5月31日前提交相关实习材料。在线实习的学生须提供在线实习过程的影像证明资料。因疫情原因受影响的毕业实习,学院可在满足实习目的及任务的前提下,适当压缩实习学时。
面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学院要明确具体负责的院领导和责任人,组织全面摸排核查,要实时掌握每一位实习师生的健康状况和实习时间、进度、地点等情况;要积极配合实习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做好疫情摸排和防控等相关工作。实习学生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于每周四下午5:00前填写《三明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学生情况表》(附件),并通过办公平台报送教务处实践科何叶处。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第一时间向学院和实习单位报告,并按所在地规定就诊。
附件:《三明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学生情况表》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三明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习学生情况表.xls
教务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