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试卷印制等有关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根据《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试卷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印制,如有将试卷外送到厂家印制,务必与厂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印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印刷、校对、装订、接送、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杜绝考卷泄密,确保试卷安全。
2.试卷原则上应于考试前两天印刷完成,由各教学秘书统一保管。
3.任何人不得在考前为学生押题、划定考试范围或以任何方式漏题;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询问或阅看试卷。
请各学院于6月24日前将与厂家签订的保密协议报教务处学务科刘军茹处备案。
教务处
2022年6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印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06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