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教学检查发现部分教师授课进度与教学日历不符、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偏离、课堂教学形态松散,部分学生上课迟到、无故缺课、穿拖鞋背心到课堂。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明院办发〔2022〕31号)和《三明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实施办法》(明院办发〔2018〕55号)要求,现重申课堂教学有关基本要求,请全体教师和学生严格执行。
一、学习要求
1.学生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
2.学生上课时应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裙、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课堂。
3.学生应自觉保持文明与卫生习惯,不将早餐带入教室。
4.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服从教师管理。上课期间严禁用手机处理与课堂学习无关事务。
二、授课要求
1.教师授课时应携带教师手册(包含教学日历、学生花名册等),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使用恰当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不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及内容。
2.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
3.教师进入课堂应注重仪容仪表,教态良好,言行文明,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4.教师须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和成绩构成中。
三、二级管理与督导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针对教学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应认真完成教学督导工作,及时反馈教学督导发现的问题,并上报院领导及教务处。
四、持续改进要求
针对教学检查、督导、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人员应视情节及影响程度向相关责任人下发《教学督查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时间,督促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认定为教学事故的,按照《三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22〕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大师生应从自我做起,从日常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各教学单位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教风学风建设作为一项大事常抓不懈,切实做到强教风、优学风。
教务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