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确保本次排课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维护好培养方案(排课前重点工作)
各教学单位一定要在10月27日前安排专人将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并核对后提交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如未按期提交,将下发督查整改单。若培养方案有调整,须严格按照《三明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履行审批手续。
二、制定教学计划
完善培养方案后,可在教务系统的教学执行计划中通过继承培养方案或其它学期教学计划,继承到本学期教学计划。
三、落实教学任务
1.教学任务落实的授课教师原则上安排专任教师,确因教学需要由非专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须遵照《三明学院非专任教师兼课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履行兼课报批手续,在网办大厅填写《三明学院校内非专任教师兼课申请表》。
2.排课做合班任务时,需注意区分普通本科和专升本;海峡理工学院专业、海外学院的国际项目专业、“4+0”专业须单独合班,除以上特殊专业合班,其它合班按学院、专业、人数再作区分。
3.外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录进教务系统。
四、做好排课工作
1.每天的排课量应均衡,学生上课时间和自习时间的安排应当科学合理,避免授课时间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每门课程应为两节课连排,一般不允许同一教师连排同一班级四节课程;为充分利用上午的学习时间和教学资源,周学时为3学时的课程,可排单双周或排在下午三节连上,因学校教室资源有限,上午一般不安排3学时连排的课程。同一班级每天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学时。
2.每个教师原则上一天(含当天上午、下午、晚上)内的授课时数不得超过6学时。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周授课时数不应超过4学时。科研教辅机构和管理部门“双肩挑”岗位人员,每周授课时数不应超过4学时。
3.每天上午应尽可能安排难度大的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无特殊要求体育模块课不安排上午1-2节 。
4.各教学单位排课时,应首先使用本学院的固定教室。
5.每学期排课工作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教师查看课表,如有变动,最迟须在学期初课表上墙前完成申请和系统调课工作。课表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6.一课双师按实际的授课课时排课(不超过1/3)。
教务处
2022年10月20日
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10.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