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学期第18、19教学周调整为线上教学,期末考试调整为线上方式进行。为确保期末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2月19日(周一)--23日(周五)开展第18周教学任务。12月26日(周一)上午和下午分别补12月14日(周三)上午和13日(周二)下午的课程;12月27日(周二)、28日(周三)分别补12月15日(周四)、16日(周五)的课程。
请各学院组织全体师生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妥善开展教学督导听课和教学信息反馈等工作,并于12月17日前将教学预案信息表(附件1)上报至教务处教务科朱伟健老师处。
二、期末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2月29日—1月3日(考试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14:30)
时 间 | 科 目 | 责任部门 |
12月29日上午 |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思想道德与法治 3.大学语文 | 教务处 各学院 |
12月29日下午 |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2月30日上午 | 大学外语(一)、大学外语(基础)(一)(自备耳机参加听力考试,带2B铅笔和橡皮填涂答题卡)(8:30开始) 大学外语(三)、大学外语(基础)(三)(自备耳机参加听力考试,带2B铅笔和橡皮填涂答题卡)(10:30开始) |
12月30日下午 | 线性代数、师德与法规 |
12月31日上午 | 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D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12月31日下午 | 大学物理、心理学 |
1月2日上午 | 工程数学、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12月29日—1月3日 |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插空安排 |
备 注 | 1.现代教育技术、书写、教师口语、文献信息检索、军事理论、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创新基础、创业基础等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2.重修课程考试应在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 各学院 |
(二)考试要求
1.考试原则上使用超星(学习通)平台进行(考试环节操作规程请登录https://mooc1.chaoxing.com/course/201885276.html观看),灵活采取远程云端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或其他考试方式开展,具体考试方式由各开课学院自主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2.实践教学类课程无法采用线上方式考试的,可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学生返校后进行。
3.各学院须将考试安排表(附件2)于12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如有变动,须及时向教务科报备。
4.成绩录入及报送
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任课教师须登陆教学管理平台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按规定归档。本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
学生有无故未参加考试、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情况的,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应在备注栏勾选“缺考”、“违纪”或“作弊”(学生在教务系统申请课程缓考且通过审批后,系统会自动在备注栏标记“缓考”)。
重修课程成绩录入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5.补考总评成绩计算
根据不同情况,学生补考总评成绩计算方式有所区别:
(1)学生申请期末考缓考,参加期初补考的:课程的总评成绩由补考卷面成绩和平时、期中等成绩,按照任课老师设定的成绩构成比例生成(系统自动处理)。请任课老师务必将申请期末考缓考学生的平时、期中等过程性成绩如实录入教务系统。
(2)学生期末考不及格,参加期初补考的:补考卷面成绩即为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
6.考试及阅卷等其他要求由各开课学院结合实际,按照《三明学院考务管理办法》(明院教〔2018〕250号)和《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1学期18、19周线上教学预案信息表
2. 学院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15日
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教学安排通知202212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