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文件的相关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前安全检查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校内各类实验实训场所,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2)逐条对照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二)检查要求
1. 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无小事意识;各实验室负责人立即行动、自查自纠,明确工作责任,精准发力,逐项逐条落实。自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台帐,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做好防控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2. 各学院应妥善保存检查过程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查照片、制度、会议纪要、整改台账等)。
3. 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于1月3日8:00前通过办事大厅“实践教学材料提交”模块提交电子版。
二、元旦和寒假期间安全管理
1.确保元旦和寒假期间监控、门禁、烟感报警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室门窗关好、人走切断水电,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
2.对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严格执行上锁或上双锁规定;各类危险废弃物送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分类存放。
3.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特种设备、射线装置和贵重仪器设备专人管护,假期不能停止运行的设备应明确责任人、专人操作。
4.清理干净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实验室家具、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等垃圾。不得堵塞实验室安全疏散通道。
5.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信息准确完善,未安装安全信息牌的实验室及场所,门上应张贴安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急电话、实验室危险源等,确保紧急救助。
6.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假期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必须明确相关安全负责人,并由所在学院审批备案。各学院应准确掌握继续从事实验的教师和学生信息,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措施和物品。
7.元旦和寒假期间各学院应安排实验室、机房管理(保管)人员定期(每三天最少一次)对所管辖的实验室、机房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安排表于1月3日8:00前通过办事大厅“实践教学材料提交”模块提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巡查记录。如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外,同时报告教务处实践科,电话:18005986063(傅老师)。
附件:
1.《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