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复合创新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根据《三明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6〕53号)规定,教务处将协同开办学院公布2023-2024学年辅修专业计划。请拟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将培养方案及招生计划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30日前报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在学院网进行公布。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
关于上报2023-2024学年辅修专业开设计划的通知202305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