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过程性评教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增强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本学期的学生第一次网上评教工作于2023年5月10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年5月10-20日
二、参评对象
全体学生
三、评教流程
本次评教使用“三明学院智慧教务”进行,评教操作说明步骤见附件。
四、评教要求
(一)对学院的要求
1.做好宣传。通知到每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任务。
2.重视组织。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诱导或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严禁他人代替评教。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办公楼411室)反映。联系人:吴仪轩,电话:18596812088
3.及时处理。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可以在“三明学院智慧教务使用交流群”反馈问题,以便学校及时解决学生评教中出现的问题。
(二)对学生的要求
1.按时参评。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考试成绩。
2.认真评价。提交前确认评价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3.及时反馈。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秘书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
五、评教反馈
评教工作结束后,二级学院管理员、任课教师可登录“三明学院智慧教务”查看评教结果。
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第一次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doc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