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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本科生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84

各相关学院: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下,2022年,教育部将我校列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明确厦门大学对口支援三明学院。根据《厦门大学-三明学院对口支援协议》,从2023年9月起,厦门大学每年接收三明学院4个专业12名优秀本科生到校交流学习,期限为1学年。经协商,今年我校将从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生物技术等4个专业共遴选12名优秀本科生,赴厦门大学相关专业开展为期一学年的交流学习(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交流学院、交流专业等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专业

年级

人数

交流学院

交流专业

1

化学工程与工艺

2021

3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生物技术

2021

3

化学化工学院

生物工程

3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2021

3

航空航天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4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2021

3

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合计

12

 

一、遴选程序

(一)6月13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制定遴选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二)6月16日前,有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附件1)。

(三)6月21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交流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送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411),电子版送教务处刘军茹办公平台。同时上交拟交流学生1寸近期免冠纸质证件照(照片标准详见群文件)3张,照片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及同版证件照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四)6月23日前,教务处复核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拟选派学生名单。

(五)教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对选派学生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正式行文。

(六)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初,选派生到厦门大学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习要求

拟派出交流生直接并入厦门大学同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已在我校修过的课程可以免修;若厦门大学该专业当学期没有开设我校该学期应开设的课程,交流生可跨专业、跨年级修习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或其他专业课程,在厦门大学所修专业课程总学分应当不少于我校专业培养方案同学期规定的专业课总学分。厦门大学学习期间,还应当修习不少于3个学分的通识选修课程。

三、学习费用

交流生在厦门大学交流学习期间,学费按照我校标准交到我校财务处,由我校统一转账至厦门大学;住宿费等费用按厦门大学标准,报到时直接交至对方。

四、学分互认

交流学习结束后,我校根据厦门大学提供的学习和成绩证明材料,将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转换为我校学分。

温馨提示:以上交流事项如有变化,以厦门大学最终决定和我校相关通知为准。

附件:1.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2.***学院推荐赴厦门大学交流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

关于遴选本科生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202206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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