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增强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本学期第二次学生网上评教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7月7日(星期五)
二、评教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流程
本次评教使用“三明学院智慧教务”进行,评教操作说明步骤见附件。
四、评教要求
(一)对学院的要求
1.重视评教组织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组织工作,以对教师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严格操作,确保无误。
2.做好评教宣传工作,务请通知到每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任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进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2.所有评价内容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注意提交前确认评价信息。
3.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秘书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4.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诱导或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严禁他人代替评教。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办公楼411室)反映。
联系人:吴仪轩 电话:18596812088
五、评教反馈
评教工作结束后,二级学院管理员、任课教师可登录“三明学院智慧教务”查看评教结果。
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第二次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