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顺利开展2023年12月16日(周六)全国大学英语CET四、六级考试,请各学院做好监考人员遴选上报及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监考人员
学院应认真遴选本学院责任心强,熟悉监考程序的教师(按省考试院规定监考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参加监考。
各学院按要求报送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监考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名单报送前请认真审核并告知相关的教师,名单一经报送,不得更改。监考人员名单电子版于11月16日(周四)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刘军茹处。
二、组织考前培训
(一)培训时间
各学院于12月13日(周三)前组织参加本次监考工作的教师进行监考业务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单(附件3)扫描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刘军茹处。
(二)培训内容
1.《CET监考员守则》
2.《CET操作规程及考务流程要点》
3.《CET条形码粘贴异常情况处理办法简表》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影片》
6.《防范高科技作弊》视频
7.《金属探测仪使用暂时规定》
(三)培训要求
各学院须加强对监考教师、考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监考责任、工作纪律及操作规程等须培训落实到位,讲深讲透。
附件:
1.2023年12月16日CET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
2.2023年12月16日CET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登记表
3.2023年12月16日CET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培训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0日
关于报送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监考人员名单及做好培训的通知202311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