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复学申请工作已启动,根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关于休学、复学规定,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本学期初休学期满的同学3月1日前办理复学手续,按期上课。对于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学籍,届时学院按自动退学报学校处理。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学籍异动学生名单可登陆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学籍异动管理”--“学籍异动查询”模块下载。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
关于督促休学期满学生办理复学手续的通知202402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