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扎实推进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的开展,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办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 二级学院自查时间:2023年11月9-14日
2. 学校抽查时间:2023年11月15-17日
二、检查方式
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及本学期期初补考(含重修)试卷等课程材料完成情况
学院需准备好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和试卷(含期末考试、期初补考和重修试卷)备查。主要检查二级学院是否有制定课程达成度评价办法,培养方案中的核心能力是否在教学大纲和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中体现,三者是否一致。
(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相关材料
检查本学期各学院学业预警告知书的数量(检查表备注有预警学生数)有无缺少、填写是否完整,是否有预警谈话记录。通过电话或其他聊天工具告知学生时需有录音或截图。
(三)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践基地情况
根据《三明学院校外教学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明学院教字〔2017〕54号)要求,检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践基地情况。
(四)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管理情况
根据《三明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修订)》(明院办发〔2023〕37号)要求,检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试卷等课程材料检查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材料自查表
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自查表
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自查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0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OK(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