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期初补考及成绩录入工作将于9月18日结束,请各学院根据《三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8号)有关规定启动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基础,认真核实学生课程修习情况,统计、分析学生已修习但尚未取得学分课程情况,排查出拟受学业预警处理学生名单。
2.9月27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受学业预警(成绩警示、降级或退学)处理学生名单(签字盖章)及党政联席会纪要两项材料的PDF版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3.做好对拟受学业预警处理学生的告知、谈话和相关课程衔接工作,相关过程材料如《学业预警告知书》、《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等由各学院自行存档备查。
4.学业预警工作事关学生学业发展。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仔细核实学生未取得学分情况,确保学业预警结果准确无误。
附表: 学院受学业预警处理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9月14日
附表:________学院受学业预警处理学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