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学生对外交流,开拓学生视野、增进校际间友好合作,根据我校与福建师范大学签订的《改革发展协作框架协议书》和《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等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推荐我院2021级美术学(师范)专业林碧君等5名优秀学生赴福建师范大学开展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艺术与设计学院推荐赴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学习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1 | 林碧君 | 20212451202 | 21级美术学2班 |
2 | 李锦雯 | 20212451115 | 21级美术学1班 |
3 | 程琳航 | 20212451103 | 21级美术学1班 |
4 | 连彬欣 | 20212451102 | 21级美术学1班 |
5 | 吴锦泓 | 20212451114 | 21级美术学1班 |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到院教务科反馈(艺术楼349)。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6月9日